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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第一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 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设、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建材生产加工制作、工 程质量咨询监理、质量检测、建筑科学研究、勘察设计及建筑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和从事建筑行业并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以及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并与建筑业相关的行业组织。
第三条 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报理事会通过,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反映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并通过协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四)本会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服务,优先取得相关信息及文献资料;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积极承担本会委托的 工作;
(四) 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五) 关心本会工作,参加本会活动,积极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超过一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 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